解析不是证明:为什么语法正确的主体仍然不可信
规范解读 · 第 3 篇 · 引证源:draft-li-rttp-iqa-addressing-00 §5.2 / §5.5.1 / §6.1-6.2 · 姊妹柱:rttp://(CRI 27)· iqa://(CRI 28)
Identity Quality Assurance(IQA)的 URI 长这样:iqa://3f9a1b2c.gateway.iqa——八位十六进制,像一枚微型凭证。这篇文章要回答的正是这一点:一个语法正确的主体串,到底能证明什么?答案是:什么都不证明。而且规范为此专门立了三道防线。
第一道在 §5.2:「十六进制主体形式是路由提示,不是证据。它不携带任何验证效力;身份在 URI 之外绑定,永远不会因解析一个 URI 而确立。」八位十六进制是 32 位空间,生日碰撞界 2 的 16 次方——它短到可以被碰撞、被枚举、被伪造得看起来很正经。所以它的全部职能只是「帮你找到要去核验的那条路」,仅此而已。
第二道是 §5.5.1 的小节标题本身就是结论——「Parsing Is Not Attestation」:「展示已解析或已渲染 iqa URI 的客户端,不得把结果呈现为主体地位的证据。读取语法对任何主体一无所证;地位只能由具名 organ 的应答、依照参考规范的规则确立。」这条禁令的靶子是所有界面:徽章、状态灯、对勾图标——凡是把「解析成功」渲染成「已验证」的 UI,都是非合规实现。
第三道在 §6.1,回到 rttp 一侧的对称表述:「派生地址是入口指纹,不是身份证明。身份由主体的 AID 承载,其任何证明另行携带。」两根柱子在这里完成分工:地址回答「在哪」与「何时」,信封回答「是否为真」——哈希自洽不等于来自声称方,自洽的新密钥对骗不过任何一个懂派生的验证者。
为什么这么苛刻?因为「语法正确」恰恰是伪造者唯一能免费得到的东西。语法是公开的,谁都写得出一个合规的 iqa URI;如果合规性就能换取信任,整个体系将退化为「谁敢写谁就可信」。所以规范把信任的全部重量移出语法:语法负责寻址,organ 的应答负责证明,缺一不可。
一句话:解析一台机器能做,证明必须 organ 来给——把这两件事分开,是整个 iqa 方案里我们最不打算让步的一条。